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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03日

定金不退赠品无售后购物消费需理性

■ 记者 邓缪灿

“付了定金不想买却退不了,赠品坏了商家说不管,这维权也太难了!”“双十一”购物热潮落幕,预售定金退还、无理由退货边界、赠品质量保障等消费纠纷集中爆发,不少消费者在网络上吐槽维权困惑。

市民李凯便是其中之一:“预售时看到球鞋折扣大,就付了200元定金,后来改变主意没付尾款,找客服退定金却被拒绝,说我单方面反悔不予退还。”同样遭遇困扰的还有市民王女士,她网购的水果到货后口感不佳,申请退货时被客服以“生鲜类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驳回。

“这类纠纷是近期咨询的热点,很多消费者都混淆了‘定金’与‘订金’的区别。”江苏紫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慧贤告诉记者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587条,“定金”具备担保性质,消费者单方放弃购买,商家有权不返还;但如果是商家违约或存在虚假宣传,消费者可要求双倍返还。而“订金”仅为预付款,合同解除后可退还,“下单前一定要仔细核对款项标注,避免一字之差丢了权益。”

针对无理由退货争议,王慧贤举例说明:“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定做商品、鲜活易腐商品、拆封数字化产品、报纸期刊这四类商品明确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,商家提前告知的其他商品也无法享受该权益,像王女士购买的水果就属于鲜活易腐类,确实不在退货范围内。”

消费者关心的赠品售后问题,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对赠品承担与正品同等的质量责任,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要求退换或赔偿。王慧贤总结出“维权四步走”:首先保存好聊天记录、交易凭证、商品图片等所有证据;其次优先找平台客服介入协调;若调解无果,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小程序提交证据投诉;最后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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